尊敬的學界同仁:
在我國的法學理論界和實務界,一個頗為普遍的觀念是只有立法機關才有制定和形成法律的權力。司法機關則僅僅是適用法律,無權造法。但是,從比較法的角度來講,不僅判例法國家的司法機關被明確賦予通過判例形成和發展法律的權力,許多成文法國家的司法機關,尤其是其最高法院的司法判決同樣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補充和發展成文法的作用。司法續造,即經由司法審判活動,使法律得到進一步發展的過程,是在法國、德國等大陸法國家得到明確承認的法律發展機制。在我國,司法機關雖然名義上不能造法,其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實際上具有比西方國家的最高法院更為直接的造法功能。這表明在我國也存在司法續造機制,但這種司法續造機制與司法機關自身在國家權力架構中的角色定位及其組織性質是否契合,是否適應我國當下社會發展的需要,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案例指導制度的出現在這方面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它與我國原有的司法續造機制是怎樣的關系,在實踐中如何落實,又將對我國的司法續造產生怎樣的影響,都有待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我國的司法續造機制及其發展”是由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我國私法領域的司法續造”課題組和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共同發起的一個研討會,旨在引起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于司法續造這一客觀存在的現象及其法理,以及我國的司法續造機制應當如何確立及完善等問題的關注、探討和研究。本研討會設置如下專題:
1、憲政體制下司法在發展法律方面的作用,如有關司法續造的性質是什么、與憲政體制之間有何關系,等等。
2、中國的司法續造問題,如在中國,司法機關是否有參與法律的形成?如有,其是以何種方式參與法律的形成?其中存在哪些問題?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么?
3、對我國具體的法律領域,包括公法、私法、程序法和憲法中的事實上的司法續造進行考察。
4、中國的司法續造機制的完善問題,如最近引入的案例指導制度與司法續造機制之間的關聯、完善的司法續造機制的程序條件、憲法在司法續造機制中所起的作用、司法續造與法典化之間的協調問題,等。
本研討會將于2014年1月5日在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舉行,為期一天。我們誠摯邀請法學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上述問題有研究和有關注的同仁參與本研討會,就上述問題展開討論和交流,以促進我國司法續造機制的完善?,F就研討會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所提交的論文可以是初稿,也可以是近五年內已經發表的論文。
2、論文提交的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5日。本研討會籌委會將按照研討會上述專題在收到論文的基礎上選出八到十篇列入會議日程。其他論文提交者將作為評議人參會。論文電子版請于截止日期之前發送至本研討會聯系人:
婁愛華:aihua905warm@gmail.com
3、如有意與會,請于2013年11月20日之前發送回執給婁愛華并抄送給金振豹。
4、與會人員自行承擔來往路費和住宿費,其他會議費用,包括會議材料、午餐及晚餐由承辦方承擔。
期待您的參與!
“我國的司法續造機制及其發展”研討會籌委會
2013年10月25日
參會回執
姓 名 | | 性 別 | |
工作單位 | | 專業方向 | |
報告題目 | |
聯系電話 | | 電子郵箱 | |
是否住宿 | 是(單間 、標間 ,住宿時間: ); 否( ) |
是否需要邀請函 | 是( ); 否( ) |
| | | | |
情況說明:
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我國私法領域的司法續造”課題組是一個得到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研究資助的科研項目。該項目的主持人為中國政法大學王軍副教授,參加人為金振豹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朝輝博士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孫兆暉博士。本項目旨在更好地理解在中國建立法治的過程中司法機關在發展法律方面的功能,尤其是在私法方面。本項目將對中國司法機關進行法律續造的一般問題進行研究,同時還將對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私法領域當中的司法續造過程進行考察,以探索在中國目前的政治和法律體制下建立正當合法的司法續造機制的可能性。課題組將于2014年7月份之前在河南和陜西等地進行一系列田野調查。在本項目的研究已經有初步成果的情況下,課題組還將在國內舉行研討會,邀請對本項目的研究有興趣的實務界和理論界的同行就本項目框架內的研究主題進行交流,并對課題組的研究成果進行批評和探討。